第二十一章 女尸身份-《凶案侦缉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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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杜鹃和唐弘业只好暂时放弃了森林公园这边,回去局里面看看尸检结果如何,再尝试着确定一下女性死者的真实身份,看看能不能从死者身边的亲友那里得到一些线索,锁定比较有嫌疑的对象。

    经过一番解剖尸检,法医那边对于死者的死亡和死亡时间都有了更加准确的结论。死者的肺部存在积水,并且从肺部积水当中也检验到了同公园湖水当中一样的藻类,可以证明死者并不是在别处溺毙之后弃尸湖中的。死者的死亡时间和刘法医之前的推测差不多,应该是在差不多两周之前,死者脑后的钝器击打伤经过进一步的检查和分析,创面不算很大,但是并不整齐,应该是石头砖块之类的东西,这一点和之前尤星华那相对整齐的创口还有一定的区别。

    死者的胃内容物还没有完全腐烂,法医推算认定死者遇害之前应该是刚刚进餐完毕不超过一个小时,死者遇害的时候胃里面的东西还几乎都没有完全消化,是随着后期尸体在水下发生了腐烂,胃内容物也跟着腐烂变质。

    死者生前可以排除被人投【HX】毒或者使用镇静剂的可能性,也就是说,她应该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,被人砸了后脑,并且困上石头之类的重物投壶的。

    杜鹃在此期间也确认过,那个森林公园虽然原则上是有闭园时间的,但是因为占地面积实在是太大了,公园方面也只能是在闭园时间之前反复播放广播,提醒游客按时离开,但是到底是不是所有人都离开了,这个谁也不能确定。之前公园里也有出现过明明禁止户外露营,结果还是有人偷偷的带了帐篷进去,安营扎寨的住在林子里,只不过碰巧被护林员撞见才被赶走的情况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法医还发现死者的颈部有细小的勒痕,不像是有人试图勒死这名死者,倒更像是为了从死者的脖子上面取下项链之类的东西,不小心勒出来的。

    由于那个公园的湖水深可到五十到七十米,在没有证据证明死者的随身物品、相关证件被丢弃在湖中的情况下,再加上也不清楚具体的弃尸、弃物地点,湖水面积过大,根本不可能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去下水搜寻,所以只能暂时放弃这个打算,从别的途径先确认死者的身份,然后再调查死者生前的最后行踪。

    一具已经呈现出腐败巨人观的死尸,想要确认身份没有那么容易,好在也没有那么难,经过了一番劳心累神,死者的身份总算得到了确认,根据确认,死者名字叫做白小瑜,今年二十五岁,不是A市本地人,但是持A市居住证已经在A市生活了七八年,也就是说她从十七八岁就只身来到A市发展了。

    这个白小瑜从记录上面来看,只读到了高二就选择了辍学,没有再继续读书,到A市之后甚至也查不到她固定的工作单位,也就是说,这是一个没有稳定工作的人,甚至不能够确定她平日里的收入来源是什么,能够确定的就是她遇害之前最后登记的那个居住地址,应该是他租住的房子,杜鹃和唐弘业就按照这个地址找了过去。

    白小瑜租住的房子位于A市一个普通的封闭式居民小区当中,到了那里联系到了房东杜鹃他们才知道,原来这是一套位于顶楼的房子,开发商当初为了促销,搞了买顶楼送平顶阁楼的这么一个噱头,白小瑜租住的就是那个平顶阁楼,而她的房东一家人就住在她的楼下。阁楼和楼下的房子在内部当然是相通的,不过在外部,平顶阁楼那一层也有可以直接通向走廊的防盗入户门,所以这个房子等于是和房东的家又相通又相对独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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