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原主是京都土生土长的姑娘,从大院子里长大,父亲是大学教授,母亲则是客运站副站长,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。 家里负担不轻,而父母每日忙于工作,为生计而奔波,却疏于对孩子们管教,让孩子们受到不良风气影响,一个个自私、暴躁、贪婪、小心眼、虚伪等等。 他们在父母面前乖巧懂事,等父母一离开,就跟坏孩子或者社会青年混作一处。大的带小的,一个歪,个个长得都是歪的! 像是原主,臭美、虚荣、好吃懒做、整天梦想着嫁入高门,往后成为家庭主妇,请保姆做家务接送孩子,自个儿则每天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跟好友逛逛街、去老莫玩闹、哄哄男人多给自己点钱。 而她也确实往这方面努力,跟一群大院里的人,对大学院长唯一的儿子罗盛淮献殷勤。 她长得漂亮、嘴甜又会讨好人,自然颇得那人的偏爱。 不过呢,院长夫人看不上他们一家,觉得都钻入钱窝里俗不可耐,没有教养品行败坏,是以暗地里警告罗盛淮,喜欢漂亮小姑娘有分寸地玩玩就行,但是千万不要给她娶回家添堵! 罗盛淮答应地很干脆,表示自己确实喜欢方芸妮的漂亮脸蛋,但是他不会让一个草包,拉低自己儿女的智商。 这罗盛淮长得高高瘦瘦白白净净,每天穿着没有一丝褶子的白衬衫,鼻梁上挂着度数很低的银框眼镜,特别的人模狗样,加上他背景是大院里最高的。 是以他追随者诸多,除了方芸妮,还有原主的亲妹子方宝妮。 在风云变动的时候,人们自保要么低调成为透明人,要么变成主动攻击的人。 而罗盛淮成为前者,却在他的暗示下,方家姐妹成为后者。 原主是身上充斥着各种小市井气息,但是人人向往好日子,一个从小逃课成性,没有受到正规系统教育的小姑娘,是非分辨能力很弱。 不过她也胆小,虽然加入到一群逞凶之人中,可她经常是站在人群之外的那位,偶尔见情况不对,还偷偷给人报信,或者变着嗓子嗷嚎一声,把大家给吓跑,自个儿也慌张跟随其后。 是以原主说不上是坏是善,只能说良心未泯,没做过大恶。 别人都说她举报了自己的父母,恐怕在她送父母被发配走时,那对中年人眼中的失望和痛苦,也在认定这个事实。 可是小姑娘并没有,而是眼睁睁看着妹妹为了讨好罗盛淮,将兢兢业业大半辈子,最有可能成为下一届院长的父亲给举报了,说是与海外人士通信、内容反动,并递交上证据。 甚至方宝妮怕举报不成功,也说自己的母亲利用职务之便,如何薅羊毛的! 小姑娘本来想要阻止,或者及时告诉父母避开这事。 可是她这段日子见多了各种各样的事情,反而觉得,或许父母就此借机离开京都,未必不是一件好事。 为此她偷偷将马上被查封的财物,抢在妹妹之前要么藏起来,要么用来疏通关系。 原主假借罗盛淮等人的名号,悄悄将父母从最艰苦的地区,安排到民风淳朴良善、土地肥沃、较远的南方乡村。 并且在父母离开前,她偷偷将些钱票给缝制到父母贴身衣物中,因为钱票都被她给柔软,而她也是一张张地平铺进去,加上衣服浆洗时间长有些硬挺,是以并不会被人察觉不对。 原主不上傻,恰恰相反,她在给自己树立漂亮愚笨的人设迷惑大家,从而融入众人里,生活得如鱼得水。 送走父母的时候,她直接塞给母亲一张纸条。 上面写着自己是被冤枉的,是他们的宝贝小闺女为了讨好男人,不遗余力地将他们按入泥潭,又将自己用心良苦、连日奔波都写进去,自然也包括衣服里缝钱票的事情。 她才不要做无名英雄呢! 可是因为她频繁地奔波,加上方宝妮的引导,方芸妮反而成为举报父母的不孝之人。 原主也没有辩解,甚至还有着默认的意思在。 又过了半个来月,罗盛淮的妹子因为要下乡,在家里疯狂哭闹,哪怕罗父费劲寻人给她安排进入农场,也恨恨地说父母偏心哥哥,自己是被人牺牲的小可怜,打砸东西闹得罗家鸡犬不宁。 没法,罗家人便想寻人顶替罗盛湘,并且开出特别诱人的条件。 哪怕女同志们是恋爱脑,可是下乡活动已经持续了不短的时间,只有人下乡离去,很少有人能返回的。 下乡得人来探亲的时候,几乎被同化成乡下人的模样,让大家伙深刻认知到现实和理想的差距,开始抗拒下乡了。 爱情固然重要,但是人下乡吃苦,远离心上人,哪里有什么未来可言? 即便罗家人说得天花乱坠,大家伙仍旧没有松口的。 毕竟家里不受宠的都已经被打发下乡去了,留在家里的要么有了工作要么是放在心坎儿里疼爱的。 谁会为了几个钱卖了孩子? 孩子也不愿意啊? 方父方母工作忙,可他们也惦记着下乡的事情,早早走关系给年纪达标的孩子寻了工作。 并且他们还跟亲戚做了交易,对方替方家出一个人下乡,他们帮着安排一个工作。 所以方家姐妹并不用发愁这件事情。 可罗父废了很大的财力和人力,才给罗盛湘活动到农场插队,如今闺女不乐意,农场那边不好交代呐,必须要选送过去差不多的人,绝不允许随便搪塞。 罗家时骑虎难下,继续在周遭寻摸合适的人选。 随着罗家开的条件越来越高,倒是有些人心动,可大家伙都聪明没有急切上前询问,继续等着罗家往上加筹码。 方芸妮也是其中的一位,不过她的方法却与旁人不一样。 而是她表现出对罗盛淮更为爱慕和殷勤,狗腿子模样尽显,表面上像极了她与小自己不到两岁的妹子较真。 第(2/3)页